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

第一階段結果彙整延後公告

目前之討論結果彙整出來,有兩個比較明顯的趨勢:

1.以OT的定義、治療原則與治療目標、服務項目與相關法規等一一向下開展。

2.修改現有版本的服務內容架構,以便填答者瞭解。

由於兩個結構各有其優點,因此作者群將針對此二架構再做討論與修改,並於下週二之前張貼最終結果。

此外,回應一下專家們提到的問題(如果有其他專家代為解答,就不贅言了)。

Q1.此架構之適用對象為誰?
Ans.目前之適用對象為接受OT服務的個案與家屬。(之前原本想設定為一般大眾,但需求不同。因此可能需建立另一套架構)

Q2.使用問卷/教材的目的?
Ans.評估/加強接受OT服務的個案與家屬之職能治療知識。

仍待解決的問題:
1.以服務場所、服務內容、個案年紀作分區,皆可能使得分類重複,應如何因應?
2.是否應納入職稱不是職能治療師,但卻是職能治療學系畢業生常見的工作類別(例如:就業輔導員)?

2 則留言:

  1. Q2. 目的可再強化,補充「提升OTK」之臨床效能。
    1. 若適用對象以個案/家屬為主,或可採用目前個案較常接受服務之場所為分類架構, a bit client center. 重複之處再補充即是。
    2. a. 或許現階段不考量,以簡化,避免個案/家屬混淆。b. 可列為後續「進階 OTK」內容與試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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